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研究生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营造和谐、文明、安全、卫生的学生宿舍环境,现启动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在校住宿的博士生和留学生),以寝室为单位。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营造良好氛围。寝室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
(三)遵守管理规定。寝室成员自觉遵守住宿管理规定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前一学年寝室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文明寝室”或“风采寝室”: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或宿舍水电费;
5.课程考试不及格;
6.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警告或通报。
各单位要在参考《附件3:2024年度研究生“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评比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评选细则。
三、评选程序
(一)以寝室为单位填写《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报名表》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二)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评比细则,结合日常检查和学生表现等,遴选推荐“文明宿舍”及“风采寝室”(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2024年度研究生“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名额分配表》)。
(三)各培养单位要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后,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纸质版(获奖寝室申请表+培养单位评定结果汇总表)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提交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新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办公室);电子版《附件4:2024年度研究生“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评定结果汇总表》发送至学工部研究生思政办邮箱:1756668483@qq.com。邮件标题标明:培养单位名+2024年度文明寝室及风采寝室初评结果。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将拟获奖寝室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对“文明寝室”“风采寝室”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027-678675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