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卫生规范及评比标准

  • 作者:陈婷婷
  • 时间:2009-04-28 23:29
  • 栏目:军训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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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定位。无杂物、无异味。地面、床头柜、床架保持清洁,窗户保持明亮。室内不得私拉铁丝,不得在墙上贴纸,钉钉子。

二、 床头柜并排置于床前,距离窗户约50厘米。私人小物品整齐摆放于床头柜内,行李包按照由高到低,由大到小的顺序置于阁楼内。

三、 床铺铺垫整齐,使用配发的床上用品。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内侧一端中央,枕头置于另一端中央。凉席放在褥子下,铺面保持平整,床下不得压东西。有蚊帐的,蚊帐悬挂应当整齐一致,白天可以将外侧两角挂在里侧两角上,并将中间部分折叠整齐。

四、 鞋子置于床下,每人三双,按照上铺在左下铺在右,由中间向两边依次为:拖鞋、胶鞋、皮鞋(没有者可以摆其它),鞋面朝里,鞋跟朝外。有条件的可以摆在鞋架上。

五、 室内休息时间(午休、就寝除外)军帽置于被子前侧中央,距被子10厘米,帽徽朝前。军装脱下时叠好置于帽下。

六、 暖水瓶、洗漱用具根据各连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置于室内适当位置。洗漱用品置于脸盆内,毛巾盖于盆上,朝外一端宽约三指,下端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