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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二〇二二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12   点击量:

各学院:

为选树毕业生先进典型,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比例

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的人数不超过该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华师党字〔201754号)第十五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各学院应征入伍毕业生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受名额限制,请学院通知入伍毕业生按正常流程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学生要求思想积极上进,能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大学期间获得过多项校级及以上表彰,在学习科研、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无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违约等行为。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需经毕业生个人网上申报(网址one.ccnu.edu.cn,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后,在所在学院公示三天;

2.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确定优秀本科毕业生候选人名单,于526日(周四)下午17:00以前将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ccnusjb@126.com

3.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网上审批。

(四)奖励办法

学校为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可于六月中旬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加强领导,严格条件,规范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出现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在毕业时达不到毕业要求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2.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评选的基本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和特色,制定相应的评选规则,并以此为契机在学院内开展毕业生先进事迹教育;

3.联系人:陈志,咨询电话:67868025

 

附件:1.学院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

   2.优秀本科毕业生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3.华中师范大学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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