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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3   点击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学生精神风貌,表彰先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将于九月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校先进集体
  校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已在上半年评选,不在本次评比范围)  

(二)校先进个人
  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学习积极分子、校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2.坚持标准公开。学院须有比较完善的《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细则》,新修订的评选细则一般应至少于评选前半年在学生中公示并征求意见。
  3.严格评选程序。先进个人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专业)综合、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按照自主申报、年级(专业)推荐、学院审核的程序开展。
  4.坚持结果公开。评选结果要向全体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凡评选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经审查核实,视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三、申报与报送

  (一)网上申报
  所有申报集体和个人项目均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一),不再进行纸质报送。申报系统网址为:xssw.ccnu.edu.cn,系统将于9月14日 8:00正式开通,9月 2217 :00关闭。

 (二)审批与报送
  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完成对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候选学生同样需要在网上申报),以及对先进集体、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和网上审批工作。

  (三)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要求
  校三好学生标兵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须从本学年评选的校三好学生中产生:校三好学生标兵项目实行差额评选,每学院限报2名,学工部将组织评委评审投票最终确定名单;校优秀学生干部项目实行等额评选,1000人(大二至大四三个年级人数)以下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学院限报3名。                      

   四、说明

1.本次评选参照《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开展评选。素质学分相关要求参照《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 请各学院仔细核对附件《2015-2016学年度各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一览表》中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若有问题咨询学工部思教办(行政楼135办公室),电话67868028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各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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