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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2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项研究,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1122-1215

二、申请对象

我校党政管理干部、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其它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类型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研究专项课题。此课题为重点委托课题,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及其他哲学社会科学课专业教师自主申报、学校考察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者,学校将以重点项目课题立项的形式,委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研究”,加快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修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程。拟设立专项课题1项,资助5万元,研究周期1年,成果形式为课标、教材、教案、课件、微课程等。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此类课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项研究和集中攻关,加快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学术。拟设立专项课题5项,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周期1年,成果形式主要为论文、报告等。

3. 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项课题。此类课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研究和对学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拟设立专项课题10项,每项资助0.5万元,研究周期半年,成果形式主要为教案、课件、教学视频等。

4.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此类课题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班团、进网络、进社区等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实践探索,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工作特色品牌。拟设立专项课题10项,每项资助0.5万元,培育周期半年,成果形式主要为相关实践成果。

以上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政专项申报书》(附件2)和《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一览表》(附件3,并于1215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交至行政楼主楼一楼13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ccnusjb@126.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将发放立项通知书。申请人收到立项通知书后,请完善课题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按学校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许亨洪 027-67868028

附件:

 附件1: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思政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3:【人文社科类汇总表】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doc

 附件5: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简介.doc

 附件6: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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