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辅导员论文参加“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
2. 2017年科研立项思政专项相关论文成果。
3. 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推荐要求
1. 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央3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 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 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复制比在20%以上的论文取消参评资格。
4. 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推选3篇论文上报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参评。11月28日—12月8日为论文征集阶段;12月9日—13日为论文评选阶段;12月14日—19日为论文修改阶段;12月20日论文推荐报送。
四、相关说明
1. 开展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是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择优推荐,确保论文质量。
2. 推荐论文连同《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于12月8日前报送至学工部(行政楼主楼一楼134室),电子版发送到ccnusjb@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许亨洪027-67868028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