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入伍无专业限制 大三生可应征

  • 作者:陈婷婷
  • 时间:2009-06-24 01:11
  • 栏目:人武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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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武警呼和浩特边防指挥学校的学员教官在对新入伍的大学生进行着装规范训练 新华社发

中国出台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 政府补偿学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此外,具有本科学历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答问明确“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应征入伍的毕业生男性身高要求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就业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答问就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进行了详细说明。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问还明确,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新网6月24日电)

教育部:已签就业协议大学生入伍不算违约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签就业协议大学生入伍不算违约。

答问明确,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

答问称,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应届毕业生入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须呈阴性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毕业生入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须呈阴性。

答问明确,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教育部:大三学生可应征入伍 服役完后可复学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日前就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进行答问,大三学生可以应征入伍。

答问明确,大三学生,可以作为毕业班学生在今年冬季入伍,在6月底前在就学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户口在学校所在地的,年底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和批准入伍,服兵役可以视为实习,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