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军训请销假办法

  • 作者:人武部
  • 时间:2014-09-01 20:51
  • 栏目: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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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中关于大学生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军事训练的决定,所有本科生必须参加。未参加军事技能训练及训练考核不合格者,不授予华中师范大学学位。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军事教学和生活秩序,巩固军训成果,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新生军事教育训练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军训申请减免办法
(一)军训期间非个人原因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性比赛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可部分减免或延期补训;
(二)大学一年级期间患病或意外伤残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经本人申请,校医院证明,学院同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可延期补训;
(三)因自身身体原因,残疾、遗传疾病、脏器疾病等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经本人申请,校医院证明,学院同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可全部减免;
(四)其它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的原因。
二、学生军训请病假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军训期间,学生因伤、病(或女生生理原因)无法参加正常训练,超过四个学时(一上午或一下午)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需请病假两天以内的学生,应下载《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一》填写后,同时持校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或三甲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本学院新生辅导员、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需请病假两天以上的学生,应下载《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二》填写后,同时持校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或三甲医院病情诊断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本学院新生辅导员、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往军训办公室,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方可生效。
病假结束后,请假两天以内的学生需按时到新生辅导员处销假,同时上交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辅导员处备案留存。请假两天以上的学生需按时到校军训办公室销假,同时上交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校军训办公室备案留存。因故不能按期归队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因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者,必须持校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或三甲医院病情诊断证明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三、学生军训请事假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军训学生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下载《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二》填写后,同时持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经本学院新生辅导员、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往校军训办公室,经校军训办公室批准方可生效。事假结束后,学生需按时到校军训办公室销假,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校军训办公室备案留存。超过三天者,将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罚与矫正教育方法》进行认定与处理。
军训办公室地址:老团委二楼(露天电影场楼梯上去)
电话:027-67867107



备注:
1、《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核表一》见附表一,《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核表二》见附表二。
2、续假手续同样填写《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核表》,但需要标明“续假”二字,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人需要在请假审核表上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和联系方式。
3、请假期间,学生如需外出请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并在年级至少指定1名联络同学,晚上不得在外住宿,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校方概不负责。
4、2014级新生军训时间为25天,参训时间不足2/3,即不足17天的,根据《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办法》,不能获得军训成绩,一律要求参加下一年的重训。
5、军训期间,在学生请假过程中,若发现学生有欺骗行为,将依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违纪处罚与矫正教育方法》进行认定与处理。



附表一:
姓名 学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本人联系方式
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院
审核情况



辅导员:
年 月 日



副书记: (院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一)


学工人武部制

注:1. 此表为请病假两天以内的学生填写;
2.请假由学院新生辅导员、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3.学生销假或续假等情况,请辅导员在备注一栏中注明;
4.病假结束销假时,学生需按时到新生辅导员处销假,同时上交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辅导员处备案留存。
附表二:
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二)

姓名 学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本人联系方式
家长姓名 家长联系方式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学院
审核情况

辅导员:
年 月 日

副书记: (院章)
年 月 日
军训办
审核情况


校军训办公室: (军训办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学工人武部制
注:1. 此表为请病假两天以上或者请事假的学生填写;
2. 请假由学院新生辅导员、副书记签字盖章后拿到校军训办公室批准方能生效;
3.学生销假或续假等情况,请校军训办公室在备注一栏中注明;
4.病假结束销假时,学生需按时到校军训办公室销假,同时上交病情诊断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校军训办公室备案留存。事假结束后,学生需按时到校军训办公室销假,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和《军训期间学生请假审批表》至校军训办公室备案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