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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8   点击量: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学工部现启动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在校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8日

  三、工作程序

  1.个人填报。研究生本人填写并打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23-2024学年)》(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和学术成果情况、专业实践与社会工作情况以及奖惩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集中评定。各培养单位应要求或组织各导师(组)对应开展学年总结会,组织参与评定的研究生通过多种形式汇报《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并提出自身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下一学年的个人发展计划。

  3.导师评定。导师应根据学生学年总结汇报情况,形成综合评定意见,在《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提出要求与希望。

  4.培养单位评定。培养单位根据个人填报情况、集中评定意见和导师评定意见,综合形成并签订培养单位审核意见。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升对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认识。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是规范和完善研究生过程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导师同所指导的研究生关系的必然要求,并为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提供重要依据。同时,《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亦是研究生学业档案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党委要加强对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研究生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办法),按照专业导师组、实验室、课题组为单位开展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要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同步结束、互为依托。

  3.进一步创新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形式。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相结合。各单位要根据学生和学科特点,让每个研究生都有机会公开汇报各方面情况。要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作用。

  4.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的培养功能。各培养单位应将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来抓实抓细,切实起到加强过程管理、密切师生关系的作用。导师组对于学习、研究与生活方面存在明显困难或问题的硕士研究生,应及时向培养单位负责人报告,培养单位应同其导师协商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保障其学习工作生活的健康、正常推进。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廖伟老师

  联系电话:67867510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23-2024学年)》.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