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毕业研究生的管理与服务、确保毕业研究生的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毕业研究生的工作实际,学工部现就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学年总结评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毕业研究生依照执行:
一、工作时间
1.信息填报:2024年5月10日至5月26日。
2024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和《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23-2024学年)》(附件2)(以下简称“两表”)、按要求打印好两表(均一式两份)、本人手写签名后,提交导师审核并签名,提交至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具体填报工作,各培养单位可根据论文答辩或毕业季集中活动开展时间,视情况统一进行填写说明及工作推进。
2.培养单位审核:2024年5月27日至6月3日。
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培养单位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等审核工作。
二、工作内容
1.202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工作:完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填写、审核并归档。
2.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完成《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23--2024学年)》的填写、审核并归档。
三、工作对象
全体2024届毕业研究生(备注:所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均须完成毕业鉴定工作、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非全日制定向毕业研究生可不做学年总结评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填报要求。通知中涉及“两表”均将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和学业档案,根据存档工作要求,学生签名和日期必须为打印后手写,不得直接使用电子版打印;登记照片必须打印后粘贴纸质彩色照片(一寸免冠),不得上传电子照片后彩色打印。
2.印刷及存档要求。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一是《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必须按照模板填写完成后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附加页面,然后直接对折,严禁出现使用订书针装订的情况;二是《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23至2024学年)》必须按照模板填写完成后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附加页面,严禁出现使用订书针装订的情况。否则将被认为不符合进档材料的要求无法存入毕业生档案。
3.审核要求。请毕业生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表”内容的填写,保证数据填报无误。各培养单位务必认真审核相关内容,检查材料打印是否符合要求,并务必及时落实导师审核、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审核环节,相关填报内容以培养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信息统计要求。各培养单位完成本单位毕业生“两表”审核工作后,需报送本单位《2024届各类型研究生毕业鉴定审核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各单位信息统计表,请务必于6月6日上午10点前,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756668483@qq.com.
5.归档要求。各培养单位审核完成后,根据毕业生档案材料工作要求(具体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将“两表”按要求统一归档。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曹宇老师
联系电话:67867510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