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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7年“2+3”辅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1   点击量: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华师党字〔2026〕31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从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聘“2+3”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2+3”辅导员项目是指:从获得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聘具备从事辅导员工作条件者,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并与学校签订人事合同,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纳入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统一管理,两年工作期满后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业。

二、选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不含公费师范专业以及各类定向就业的毕业生)。

三、选聘名额

2027年学校拟选聘“2+3”辅导员不超过10名

四、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获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三)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文字书写能力,综合素质高;

(四)热爱学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与辅导员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基本知识、素养与能力;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3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中午12:00

(二)报名流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登录以下网址,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址:https://v.wjx.cn/vm/Qvfju00.aspx

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清单如下(请按顺序整理):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页);

(3)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见附件2)。

报名材料提交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栋311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办公室)

材料提交时间:9月14日(周一)上午8:30—11:30

(三)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材料缺一不可,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守信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所在单位。

六、选聘录用程序

选聘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整体统筹,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2.面试选拔。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有关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3.录用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2+3”辅导员最终录用名单并公示。

4.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

5.办理入职。确定聘用的“2+3”辅导员,按照人事制度程序要求,与学校签订两年期聘用劳动合同,并办理本科毕业、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

七、注意事项

招聘结果通过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http://xgb.ccnu.edu.cn/),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辅导员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27-67868028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2027年“2+3”辅导员报名表

2.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