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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涉疆办对我校新疆籍困难学生资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2   点击量:

为帮助在鄂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使之安心,用心学习,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涉疆办将对部分在鄂新疆籍困难学生进行慰问。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新疆籍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态度端正;

5.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拟受助新疆籍困难学生家庭应至少属于以下一种情况:(1)建档立卡贫困户(2)受疫情影响,家庭生活困难(3)家庭出现重大变故。

三、评审办法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生本人如实、认真填写附件《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评定后,将申请材料(院系盖章签字)送至行政楼135办公室,截止时间:12月4日17点前。

联系人:美合日姑丽     67861520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民族事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