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文件精神,我校港澳台办、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于2021年10月中旬组织了全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过学生的个人申报及民主评议,现将评选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1日-27日)。公示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吴老师,联系电话67868021。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名单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