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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3   点击量:

各学院(部):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要求,现就全校参加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承办:校文化实践育人基地(新闻传播学院)

三、活动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

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五、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三个阶段,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末页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见附件)进行学习答题。

 (一)20211018日至1125日,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二)20211025日至11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三)2021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正式赛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获得参赛资格,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创新活动形式,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应急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注意事项

参赛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当选择地区赛区-湖北省赛区”,所在单位填写全称

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将对积极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的单位和正式赛网上答题得分全省前50名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总决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队员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

  

附件:竞赛答题平台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文化实践育人基地(新闻传播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竞赛答题平台